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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2025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83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十九大、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安排,巩固和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黑龙江省学联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推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想·做实事·树新风

二、参与主体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所开展的“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

三、项目类别

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四、申报数量

各学院至多申报5个项目,申报项目须至少包含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服务项目各1个,确保申报项目具有代表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团委遴选学生会(研究生会)服务学生优秀案例进行打磨准备,将《项目申报表》(附件3,PDF盖章版及WORD格式各一份)、《项目申报书》(附件4,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项目汇总表》(附件5,PDF盖章版及EXCEL格式各一份,按推荐优先级排序)以学院为单位于610日前报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uyjsh@163.com。

(二)评审阶段

由校团委结合各单位申报材料开展集中评议,结合申报项目类别及申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活动入围项目。

六、项目结题条件

(一)项目实施

1.按计划执行:项目团队需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计划或内容,需提前向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2.过程记录:项目团队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包括活动照片、视频、文字报道、会议记录、工作日志等,以备结题验收时使用。过程记录应真实、详细、完整,能够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3.中期检查:学生会、研究生会将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检查评估。项目团队需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成果总结

1.成果报告撰写: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需撰写详细的项目成果报告,总结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成果报告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和价值。

2.成果展示及推广项目团队需通过多种方式展示项目成果,如举办成果展览、开展成果汇报会、制作成果宣传册等,让更多同学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3.校级公众号报道: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项目团队需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等校级学生工作类公众号上发表至少一篇关于项目事迹的报道,报道应详细、生动地介绍项目的背景、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果以及同学们的反馈等,字数不少于800字,并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以提升项目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其他要求

1.同学满意度高:项目团队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成后,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同学对项目的满意度评价。同学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方可视为项目结题合格。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资料完整规范:项目团队需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项目成果报告、过程记录、成果展示材料、同学满意度调查报告等。结题材料应装订成册,内容完整、规范、清晰,便于审核和存档。

 

联系人:王灏元 郭琪 徐午男

联系电话:0451-82519007

 

附件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docx

附件2“我为同学做实事”评价要素.docx

附件3“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6“我为同学做实事”入围项目案例.xlsx

附件7“我为同学做实事”获奖项目案例.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