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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关于组织遴选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6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以下简称年会)拟于202511月举办。为做好我校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4年及以前正式立项且未在往届年会交流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均可推荐。

二、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材料报送

1.学术论文:文件夹命名为“论文-学院-项目名称”,内含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1)和学术论文,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2.改革成果项目:文件夹命名为“展板-学院-项目名称”,内含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和展板信息(展板要求见附件5

3.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夹命名为“创业-学院-项目名称”,内含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和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内容要求见附件5

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组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参照《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5)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评审标准详见附件6

请各学院于7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相关报送材料及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版(签字盖学院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chuangye@hrbeu.edu.cn


四、其他事项

1.同等条件下,近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考虑推荐入选年会。

2.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3.大学生创新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4.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5.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6.各学院负责对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思雯 18346184175



附件1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3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

附件6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doc

附件7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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