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二、项目类型
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项目”“省创项目”“国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A类)。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B类)。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C类)。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选题
(一)国创项目。含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国创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参考附件1)。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
(二)省创项目。含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省创选题应结合创新教育发展趋势,重点支持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领域、“互联网+”行业领域、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及具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大创项目。
(三)校创项目。含校级普通项目和校级重大项目。选题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立项建设。
四、申报名额及形式
校创、省创和国创项目的立项申报名额应不多于限额(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项目比例可参照7:2:1,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适度增加。国创重点支持项目数原则上应不超过国创项目申报立项总数的10%。鼓励各学院组织教师或联系企业出题,将选题榜单面向全校发放,动员学生积极答题,形成进阶式创新训练模式。
五、申报要求
(一)校创、省创、国创面向大二以上在读本科生,以往参与校创、省创、国创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请各单位认真核查申报人员资格。
(二)项目申报应依托教师团队、实验室进行,创新训练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三)每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省级及以上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教师团队可由1-2人组成,各学院负责对以上情况进行审核。
(四)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国创项目可按往年标准由各学院资助,学校视情给予配套。校创、省创资助标准由学院自行确定。
(五)校创应配备导师,双创导航员可参与辅助指导。省创、国创校内导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担任。
(六)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七)鼓励学生依托“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各类学科竞赛等申报国创项目。
(八)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六、结题要求
(一)校创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需满足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奖;2.发表专利(受理);3.学院认可的其它成果。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立项年度相关佐证材料。
(二)省创、国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3.学院认可的其他成果。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立项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佐证材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参赛申报界面截图或省赛获奖证书)。
七、申报程序
(一)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校创、省创、国创项目(项目负责人或参加成员,只能取其一),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交至各学院。
(二)校创、省创、国创项目申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评,应按照国创、省创、校创顺序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以PPT答辩形式进行评审排序,并结合申报要求对项目内容、技术含量和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后,填写申请书中的学院评审意见。淘汰的项目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低等级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并重新进行答辩。各学院最终需将拟推荐校创、省创、国创申报项目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学校将对各学院拟推荐校创、省创、国创项目进行相应的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同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将省创、国创立项结果分别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审核备案。
八、时间安排和提交材料
(一)学院报送(2025年7月11日):
7月11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立项遴选,将国创项目材料(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楼528室,将国创、省创、校创项目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uangye@hrbeu.edu.cn。
1.纸质版材料
(1)拟推荐立项的国创项目申请书(附件3-1、3-2、3-3)原件1份。
(2)国创项目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4)原件1份,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国创项目纸质版材料均交至主楼528室,省创、校创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仅提交电子版。
2.电子版材料
(1)国创电子版材料含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文件夹命名方式:XX学院2025年度国创项目立项材料。
(2)省创电子版材料含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以及两者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版,文件夹命名方式:XX学院2025年度省创项目立项材料。
(3)校创电子版材料含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5),以及两者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版,文件夹命名方式:XX学院2025年度校创项目立项材料。
3.平台填报
各学院同时组织申报项目(包含校级项目)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进行在线填报工作,详见操作指南(附件6),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项目。
(二)学校评审(2025年7月12日-13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在智慧平台审核填报项目。
九、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指导督促等方面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立项组织和监督工作,避免出现重复选题、重复立项等情况,建议学院依托往年校创、省创项目进阶立项省创、国创项目。
2.请各学院做好项目选题指导工作,合理把握立项项目难易程度,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3.请各学院加强对大创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强化学生科创诚信意识,避免出现学术不端等行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思雯 李家成 0451-82519452
附件2: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6: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操作流程.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