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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关于招募校第十六届“梦想接力”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2    浏览次数:2011

学院团委、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组建第27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6届大学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管理实施办法》(哈工程党发〔201852号)要求,现招募选拔校第十六届“梦想接力”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我校根据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要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计划招15名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全国项目,6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全国项目,6人)以及黑龙江省(省项目,3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58月至2026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募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校团委,项目办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募对象

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哈工程校发〔2019190号)的具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我校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

四、选派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6学期必修课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50%,英语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1-6学期必修课均已通过,现无重修课程。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社会实践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文体特长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选拔流程

(一)发布通知

9月中旬,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以及团省委等相关要求,由学校项目办发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通知。

(二)征求家长意见

学生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同意。经征得申报人父母同意报名后,签署知情证明,并于9181100之前,将知情证明快递邮寄到学校项目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28房间,刘文璟(收),电话:0451-82519452,邮编150001)。

(三)学院团委初审推荐

申报人填写《校第十六届“梦想接力”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交至各学院团委,由学院负责申报人资格初审推荐工作。

学院成立初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初审小组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现实表现等方面内容。特别说明,“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和其他推免项目不得兼报,兼报者取消研究生推免资格。初审通过后,学院团委负责9181100前将申报人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项目办(主楼528室)。

(四)综合考察

申报人经学校项目办资格审核后,进行综合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照综合考察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靠前人员,学校项目办根据报名登记表中本人意愿,优先满足“志愿服务地”。如出现其报名登记表中“志愿服务地”与余下名额条件不符时,学校项目办将进行调剂,若此申报人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地”栏中“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填写“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名次申报人依次增补。

(五)志愿者名单公示

志愿者候选名单(含递补志愿者3人)确定后,在学校办公系统、启航网等公共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

(六)组织体检

学校项目办统一安排入围学生(含递补学生)体检(包括必要的心理素质测评)。

(七)签订招募协议书

202492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推免工作具体安排为准)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

(八)填报系统

20241025日前,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录西部计划官网—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由学校项目办进行审核。

六、保障措施

1.学校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4.志愿者在支教一年后,必须回学校读研,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或支教工作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因其他原因不能准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聚焦研究生支教团作为重要实践教育育人平台的定位,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融入全过程,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在学校中营造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的良好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资料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凡报名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资格,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择优招募选拔。研究生支教团以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文璟

联系电话:0451-82519452

电子邮箱:youth@hrbeu.edu.cn

办公地址:学校主楼528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912日    

附件:

附件1:校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家长知情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