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今年将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46名候选人。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
三、选拔推荐
根据2020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条件要求,各院系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推报工作。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产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原则上每个院系推荐不超过1人。
经校级评审后,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经省级评审后,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8月30日下午17:00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2)Word版本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扫描生成PDF版本后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贫困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报道等材料。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 系 人:董治安
联系电话:13234995557
邮 箱:twzzb@hrbeu.edu.cn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