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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2197


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定于20207月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校赛”),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联盟

三、大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要求

1.2020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06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2.参赛项目根据比赛相应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组别参赛。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各院系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每名在校学生仅可参加一个项目。

3.采用院系初赛、校级复赛二级赛制。院系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可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级选拔赛同步进行,校级复赛由校团委组织。校赛将遴选优秀获奖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做好院赛组织工作,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扩大赛事覆盖面,确保院系初赛项目数量和质量。各院系参赛团队报名数量参考本届“互联网+”院级选拔赛的组织要求。

2、各院系须认真组织赛事的报名、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做到流程完整,公平公正,各院系须在715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将遴选推荐项目按推荐排序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xx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经院系团委书记电子签名后于715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chuangye@hrbeu.edu.cn

3、校团委拟定于715日——20日与本届“互联网+”校赛一同进行校级复赛选拔,校团委会综合考虑各院系院赛组织开展情况、报名参赛团队数量、报名参赛项目质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校级复赛名额,按院系推荐排序确定校级复赛晋级项目。

联系人:朱小亮  13503611000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xx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07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