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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关于开展2016年科研立项(普通型)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852

各院系团委、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批次

本批次结题项目为2016年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普通型科研立项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详见《2016年普通型科研立项各院系评审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结题流程

(一)院系科协需严格按照规范整理材料、填写表格,并于1211日上午8:00—12:00之间向校科协提交最终结题成绩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并将最终结题成绩公示于学院网站上;

(二)校学生科协将对所有结题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题论文检测重复率高的作品取消其结题及受资助资格;

(三)各院系科协需邀请至少一名副教授(含)以上级别评委老师,并组织各院系科创导航员对所有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及结题评审,届时会有校科协立项中心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并进行针对答辩组织情况的评审。

三、结题标准

(一)所有普通型科研立项必须参与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院系初赛;未参与的无结题资格;

(二)自然科学类结题项目答辩时需上交结题论文和实物作品;

(三)哲学社会类结题项目答辩时需上交结题论文、原始调查问卷及调查数据或文献研究综述。

四、相关说明

(一)转专业学生负责的项目在原申报院系结题;

(二)校团委将为结题成绩为中等及以上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结题证书的项目名称、指导教师等信息以申报书为准,如有变更则需院系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经校团委审批后予以修改;

(三)各院系结题的优秀率不超过10%,良好率不超过20%,不及格率控制在10%-20%

(四)资助说明:所有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项目按《2016年度普通型具体结题标准》规定:结题成绩为优秀项目资助800元,结题成绩为良好或合格项目资助500元,不及格不予补助。

希望各院系团委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本院系所有项目负责人均能收到此次结题答辩的通知,及时汇总并送交结题材料。同时各院系团委对结题答辩的组织情况,包括答辩现场的秩序,答辩评委的选择将占本院系学生答辩成绩的一定比例。

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生科协立项中心

联 系 人:原玮颢

联系电话:15146012599


附件1:2016年普通型科研立项拟资助计划.xlsx

附件2:结题答辩预组织情况表.docx

附件3:结题成绩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4:普通型科研立项结题标准.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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