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哈尔滨工程大学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74号),激发本科生新生创新兴趣,提升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文化,帮助本科生新生更好地认识专业、了解学科、开阔学术视野,校团委决定启动2026年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5年度完成立项的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
二、结题流程
1.前期准备。各学院团委要正确理解引导型立项的意义、深刻把握引导型创新项目育人核心定位,为我校广大同学创新创业系好第一粒扣子,要正确引导、帮助同学广泛参与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在本次引导型立项结题工作中,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前期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结题报告撰写技巧、答辩过程视觉呈现、现场表达技巧、项目结题过程中团队建设领导力提升等方面,达到过程育人的实际效果,切实提升新生的创新创业综合素养。
2.结题评审。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丰富结题环节,包括成果分享、交流研讨、现场答辩等。结题评审工作须至少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由年级辅导员统筹,答辩范围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每名项目成员均须答辩展示个人分工及工作成果,评委应由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团委书记或其他专职教师)和学生代表(双创导航员)构成,并根据学生团队所选项目类别的完成情况对每个项目成员进行点评与指导。
3.成绩公示。结题答辩后,各学院应在本学院官方平台公示《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1),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结题标准
1.每个项目团队均需撰写并提交结题报告(附件2、附件3)。
2.引导型立项原则上应参加“启航杯”大学生创意创新大赛院赛,但结题标准不严格以参与“启航杯”大学生创意创新大赛作为结题标准。
3.不严格以项目论文、实物作品或成品作为结题标准。
四、相关说明
1.转专业学生负责的项目在原申报学院结题;
2.校团委将为结题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结题证书的项目名称、指导教师等信息以申报书为准,如有变更则需学院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经校团委审批后予以修改;
3.各学院结题的优秀率不超过20%,结题率原则上要求100%。
4.结题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获得答辩资格的项目参与答辩,由学院科协组织双创导航员评定最终的结题成绩,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均需参加答辩,校学生科技协会项目管理部将对项目进行抽检,如在抽检中发现“挂名”“坐车”等情况,则作废该项目的结题成绩。
5.奖励与表彰:校学生科技协会项目管理部会收取成功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公示所有项目成绩。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须将《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1)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并将《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以Excel及PDF格式连同公示截图和《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附件2、附件3)电子版,打包至同一文件夹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结题报告命名方式:学院-序号(学院自行给出)-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例:船舶工程学院-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
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材料,例:船舶工程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材料。
各学院团委须于2026年10月28日之前将结题材料整理完毕,发送至邮箱kc@hrbeu.edu.cn。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生科技协会项目管理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玥、杨皓月
联系电话:18045991069、18365932912
附件一: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XX学院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二: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C类).docx
附件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ABD类).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