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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关于2026-2027年度“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招募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3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初创企业的培育扶持,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启航活动中心一楼活动室用于学生创业区,现面向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招募“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在校学生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校友企业以及拥有成熟项目、具备明确创业意向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法人应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原则上企业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原则上学生持股比例应大于35%。

)以创业团队主体申报的,须拥有体系完整的创业项目,核心产品具备成熟的落地转化路径与孵化实施方案,入驻后须按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注册。

)申报入驻企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企业/团队将优先考虑。

三、入驻流程

(一)准备材料。下载并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91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在校生/毕业证毕业生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chuangye@hrbeu.edu.cn,压缩包命名为“创业街区招募+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三)材料审查。对申请入驻企业/团队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入驻答辩。对通过材料审查的企业/团队进行入驻答辩,9月1日19:00在启航活动中心401室开展答辩,答辩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包括企业/团队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或产品、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等,重点介绍入驻后未来一年发展规划等。

本次运行周期2026年9—2027年8周期内设置1个月试运行考核,入驻满半年组织中期检查。试运行考核不合格或中期检查未达标的入驻企业/团队,取消入驻资格,收回场地并责令限期退出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团队入驻后应自觉遵守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相关管理规定。若出现违反管理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等现象,将被收回场地并限期退出。

企业/团队入驻后需依照校团委相关规定配合日常工作开展及试运行考核、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运营数据、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灏元 王宇

联系电话:0451-82519007 15144910094

 

附件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企业申报书.docx

附件2:2026-2027年度“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招募通知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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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