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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集中收缴2024年1月-12月学院团费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做好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要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做好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一、缴费标准

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全年共计2.4元,新入学团员从入学年月开始算起;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 应交纳党费, 可不交纳团费, 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按照标准核定收取,以20241-12月各学院团员数量核算年度需上缴的团费总额,各学院需统计好团员人数及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人数。

二、收缴流程

1)本次收缴的团费起止时间为20241-202412月。各学院团委应将团费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全额存入学校财务处的团费独立账本中。应注意,上缴时备注“XX学院20241-12月团费”。

1.线上支付(仅限特殊情况)

扫码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

2.现场缴费

缴费形式: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

时:20256289:00-17:00

地点:主楼528办公室

缴费联系人:秦杨(15672538842)

2)将《xx学院20241-12月学院团员团费明细表》(附件1)和《xx学院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hrbeu.edu.cn

3)后续校团委组织部会将各学院上缴团费的50%划拨到各学院团费账户中。

三、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截止至2025630日,各学院团费应在收缴核对无误后,完成上缴并规范使用。

各级基层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力举措,按时、足额地完成团费上缴任务。


联系电话:0451-82519452

地点:主楼528

  

附件一:XX学院2024年1月-12月团员团费明细表.xlsx

附件二:XX学院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明细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5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