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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372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学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A)、创业训练项目(B);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2024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C)原则上建设期限为2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中止结题。


二、验收内容及要求

(一)结题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以外完成工作、项目取得成果、项目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六方面。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基本要求。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学院认可的其他成果。

2.项目展示推广要求。各学院须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三、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采用学院验收和学校复审两种方式,项目验收结论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20%。各学院团委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所有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专家不少于5人,校团委后续将统一进行材料复审。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评(2025411日——420日)

各学院团委应在4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为本学院所有项目评定结题等级。

(二)材料报送(2024421)

国家级、黑龙江省大学创新训练项目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整理项目开展研究实践的相关佐证材料。

学院团委要统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成果佐证信息表》(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

各学院团委需于42117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kc@hrbeu.edu.cn

(三)审核验收(2025422日——424日)

校团委统一组织对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进行复审验收。


    五、其他说明

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能延期结题。对于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并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经校团委报省教育厅核准。无故未完成项目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实践。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成果佐证信息表.xls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联系人:王思雯 肖士发
联系电话:0451-82519452 13766388973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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