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共青团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敏于把握青年脉搏,依据高校青年学习生活方式新变化新特点,深入探索新时代下学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为新时代下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提供理论支撑、思想支撑和工作支撑。经研究决定,实施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创新试点立项的研究工作是根据共青团中央工作要求及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某项重点工作,采用理论研究为基础,实践研究为支撑,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可以成立创新试点立项专题工作小组持续推进立项工作的开展,将创新试点立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试点立项单位主体为校团委各部门、各书院团委和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单位集中申报项目,校团委组织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项目进行公示、确定立项名单;
(三)本次项目实施时间为本年7月至次年4月,各单位要做好统筹谋划,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总结和复盘,及时调整发现问题,不断挖掘项目特色,力争打造精品项目,通过项目化带动,推动典型案例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校团委上交结题报告、相关图片和音像材料,校团委对所上交的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五)重点项目结题如果申请优秀结题,需要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六)校团委对于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一般项目2000元,重点项目3000元。项目结题合格后,全额拨付立项经费。对于结题优秀项目奖励立项经费的50%。结题评定3项左右“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结题成绩作为2024-2025学年“五四”评比中“共青团工作创新奖”评分依据,结题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支付立项经费;
(七)创新试点须具有以下特性:
1、前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顺应当前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作前瞻性;
2、创新性。要在继承以往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共青团工作理论视野或新的工作局面。项目构思独特,活动载体新颖,形式喜闻乐见,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3、针对性。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能够体现不同书院、不同学院和不同专业等工作特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4、操作性。活动项目方案设计完整,规划内容详实,项目要求明确,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实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5、示范性。活动项目能够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可形成示范效应,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二、创新试点研究方向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2.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哈尔滨工程大学重要讲话精神
3.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4.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5.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6.创新思想政治引领项目载体
7.充分参与“大思政课”体系建设
8.健全大学生思想动态研究机制
9.强化团干部队伍建设
10.完善社会实践工作体系
11.丰富社会实践项目体系
12.拓展志愿服务活动育人内涵
13.强化科创实践育人成效
14.健全“五育”协同育人机制
15.激发学生会、研究生会育人活力
16.激发学生社团育人活力
17.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制度机制
三、申报要求
参与创新试点的单位填写《2024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并于8月2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xtwzzb@hrbeu.edu.cn。
联系人:田文佳
联系电话:0451-82589693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