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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483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二、项目类型

校级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项目”)为创新训练项目,省级、国家级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创项目”“国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各类别介绍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校创项目

校创项目分为普通型和重大型,申报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5大研究方向。

哲学社会科学类为社会调查报告,分为A.发展成就、B.文明文化、C.美丽中国、D.民生福祉、E.中国之治5大研究方向。

(二)省创、国创项目

省创、国创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比如双碳、数字经济等)的选题(参考附件1-1)。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四、申报名额

1.校创项目普通型名额应不低于学院在读本科生的2.5%,校创项目重大型名额应不低于2022年学院立项项目数。

2.省创项目和国创项目的立项申报名额应不多于限额(见附件1-6、2-6名额分配表),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其中学院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数应不少于国创项目申报立项总数的50%;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不设限额。

五、申报要求

(一)校创项目

1.普通型

(1)面向大二及以上本科生,3-5人/组,项目负责人须由项目申报学院在读学生担任;

(2)重点支持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命题项目、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已经结题并且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拟参加“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的项目;

(4)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双创导航员可参与辅助指导;

(5)完成时间为1年,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400元/项。

2.重大型

(1)面向大二及以上本科生,3-10人/组,项目负责人须由项目申报学院在读学生担任;

(2)重点支持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预期成果显著的项目;

(3)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命题项目、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已经结题但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拟参加各类校外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的项目;

(4)项目申报必须有专业教师指导,学院团委应做好科技创新场地保障工作;

(5)完成时间为1年,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000元/项。

(二)省创、国创项目

1.面向大二以上在读本科生,鼓励去年培育类项目申报省创和国创,以往参与省创、国创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请各单位认真核查申报人员资格。

2.项目申报应依托教师团队、实验室进行,创新训练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3.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省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万元/项,国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省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5万元/项,国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4.校内导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担任。

5.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6.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六、结题要求

(一)校创项目

1.普通型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形成科技创新作品实物;

(2)参加立项年度学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若获奖可申请为优秀结题)。

2.重大型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立项年度学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2)参加立项年度各类校外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3)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学生团队成员应为第一作者;

(4)发明专利已被受理或软件著作权已被授权,且专利、软件著作权对项目有支撑作用,学生团队成员应为第一完成人。

(二)省创、国创项目

应有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以及学院认可的其他成果。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立项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佐证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网参赛申报界面截图或省赛获奖证书)。

七、其它事项

1.各单位应制定相关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同时应大力加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的法纪教育及廉洁教育,加强财经培训及经费监管等各方面工作。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用于项目实施所需必要开支,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单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方可报销。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虚开发票、套取经费等问题发生。

2.各单位应主要依托实验室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实验设备等必要的条件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3.有阶段性成果及较好创新成果的项目,经各单位和导师同意,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可适当倾斜鼓励。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变更需填写成员变更表,经相关单位审批、学校审核后执行。

八、申报程序

1.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校创、省创、国创项目(项目负责人或参加成员,只能取其一),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交至各单位。

2.校创、省创、国创项目申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评。各单位应按照国创、省创、校创顺序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以PPT答辩形式进行评审排序,并结合申报要求对项目内容、技术含量和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后,填写申请书中的学院评审意见。淘汰的项目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低等级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并重新进行答辩。各单位最终需将拟推荐校创、省创、国创申报项目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学校将对各单位拟推荐校创、省创、国创项目进行相应的评审、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同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将省创、国创立项结果分别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审核备案。

九、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提交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需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国创项目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本科生院(主楼512室),电子版发至相关邮箱。将省创、校创项目材料电子版发至相关邮箱。

1.纸质版材料

(1)拟推荐立项的国创项目申请书(附件1-1、1-2、1-3、1-4)原件1份。

(2)国创项目的申报汇总表(附件1-5)原件1份,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国创项目纸质版材料均交至本科生院,省创、校创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仅提交电子版。

2.电子版材料

(1)国创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均报至zhangzhennan@hrbeu.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材料,例:1-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材料。

(2)省创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随公示截图JPG格式打包至同一文件后,发送至kc@hrbeu.edu.cn。附件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序号(学院自行给出)+附件名称,例:1-1-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材料,例:1-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材料。

(3)校创项目附件3中的3-1—3-5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随公示截图JPG格式打包至同一文件后,发送至kc@hrbeu.edu.cn。附件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序号(学院自行给出)+附件名称,例:1-1-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拟资助计划;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材料,例:1-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张振南,电话:82519657

邮箱:zhangzhennan@hrbeu.edu.cn

校团委:常昊,电话:82519007

邮箱:kc@hrbeu.edu.cn

 

附件1: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材料.zip

附件2:黑龙江省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材料.zip

附件3: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材料.zip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