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委建设,按照学校2022年共青团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完成学院团委换届工作是各学院团委本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其将作为2022-2023年度全国、全省“两红两优”、校“五四”表彰等工作推荐和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学院团委应于本年度按期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为10月20日-12月30日,团的代表大会在完成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等议程同时,还应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广大团员青年。现将关于规范召开学院团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指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各学院团的代表大会工作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持续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青年团员思想政治引领、提升服务青年团员水平、培养青年团员实践创新能力、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团的代表大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各学院党委的指导帮助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团的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
三、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1.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最多不超过三百人。团员或所辖团组织较少的, 可适当减少代表名额。
2.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提交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3.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4.代表由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员代表会议,根据选举单位分配的名额,采取充分酝酿和差额选举办法产生。
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1.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2.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九人。乡、镇团的委员会可由九至二十一人组成。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三人。
3.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4.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5.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的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6.书记、副书记由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7.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8.书记、副书记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
五、工作流程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安排部署。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召开代表团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团的代表大会各项工作。
2.召开预备会议。团的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报告;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4)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5)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3.撰写工作报告。要认真回顾本届工作情况,就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进行分析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建设任务及实施措施。
(二)请示批复阶段
1.各学院团委向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请示。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下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需要报请同意的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及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2.各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对上报的关于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
经学院党委批复同意,各学院团委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请示。
3.各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上报的新一届团委、团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
(三)大会召开阶段
1.收到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复后,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审批意见,召开团的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①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团委工作报告;②表决产生出席校团的代表大会代表。
2.按照团的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办法,团的代表大会须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新一届团委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票决制,选举须经过团的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结果有效。
3.召开各学院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
(四)结果报送阶段
1.各学院团的代表大会闭幕后,各学院团委向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出席校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和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名单。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学院团的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②出席校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2.各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对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进行审查批复。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