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18时30分,由人文学院团委组织部主办的“阳光自治班级”评选会于主楼N201教室开展。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曹景杰,学院学工办主任兼辅导员董春辉,学院团委书记兼辅导员李瑶,兼职辅导员贺慧,20161312班班主任陈斌和20161311班班主任刘久担任评委。2018级全体学生及2017级、2016级部分学生参加活动。2017级及2016级共八个班级参加评选。

主持人对评选规则进行简要介绍。各班代表借助视频、PPT等方式进行演讲,展示班级风采。评委对各班级进行打分,刘久、陈斌对获得“优秀个人”和“优秀自管小组长”的学生颁奖,曹景杰对获得“阳光自治班级”称号的班级颁奖并进行活动总结,他表示各班成员应加强班级建设,共筑和谐优秀的班风。

此次评选中20161312班与20171311班荣获“阳光自治班级”称号。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各本科班级自我管理工作的指导水平,以达到公平客观的考核效果,促进学院班级自我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为今后各班级的良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张永正 通讯员:何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