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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哈工程研究生会发【2017】2号关于选举和推荐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校研究生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2    浏览次数:1419

 
哈工程研究生会发〔2017〕2号
  
关于选举和推荐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即将召开,此次大会是我校广大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会议将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为确保大会的顺利举行,现将选举和推荐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具有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籍且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勤奋刻苦,德才兼备;要具备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出色(如学习成绩突出,工作表现出色,积极参加学术、科创、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要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能够反映广大学生的意愿。
    (二)代表分配名额
    大会设代表203人(按照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5%比例选举产生)。校研究生会提名代表列入所在院系,但不占院系代表名额。为保证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各院系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政治面貌、民族等因素。
    代表名额在10人及以上的院系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推选:博士生代表不少于2人,女生代表不少于3人,非党员代表不少于1人,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人。
    (三)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代表条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各院系的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在各院系研究生会广泛征求各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差额比例不低于20%)。经院系团委、党委同意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册(见附件2)、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合格后由院系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进行选举,最后将选举结果上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
    二、委员候选人的选举产生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满足大会代表的全部条件;
    2.具有强烈责任感与使命感,关注学校发展,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能就我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及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委员候选人名额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定委员39人,按照差额20%的比例,委员候选人48人。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各院系研究生会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院系团委、党委同意后,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汇总情况后讨论提出并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各院系代表团根据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次推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院系团委、党委同意后,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大会筹备委员会汇总情况后,讨论提出并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在校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院系研究生会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高度重视大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对推选人选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程序严谨、民主公开,充分尊重和体现广大学生意愿。
    (二)各院系研究生会要按推选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4、附件5)开展推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在本院系范围内对人选进行公示。
    (三)各院系将代表候选人登记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以及一寸蓝底照片于3月20日9:00-13:20交至大会筹备委员会(纸质版送至启航活动中心358室,电子版发送至heuyanzonghui@163.com)。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3.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4.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程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日程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