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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关于禁止创业项目转让的声明

发布者:洪长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2228

声  明

  

近日有同学反映,学校里有同学以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团队的名义进行创业项目转让,并涉及较大的转让金额。现郑重声明:

一、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联盟后,需与大学生创业联盟签订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经重新评估,若合格可续签一年协议,否则自动退出。现不存在项目转让情况,也禁止一切项目转让行为。如发生转让行为,一切后果由转让方和接受方承担。

二、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创业项目办公地点和经营场所均在启航活动中心。任何在室外、广场等经营的项目均非大学生创业联盟的项目。

三、爱心文印室、七录书屋、“小不点”生活馆等项目房间协议期限已到期。

四、大学生创业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未经学校批准,利用学校办公用房、教室、广场、财物等从事商业行动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联盟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