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学生科协:
2014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结题工作目前已完成。本次检查由院系科协对本院系需结题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统一收取并统计,校团委、校学生科协组织专家对结题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经过公开答辩、评委评议、系统检测等环节,现将结题成绩及报销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批次:
2014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普通型、重大)
二、报销额度:
优秀补助拟资助计划金额的120%,良好补助拟资助计划金额的100%,中等补助拟资助计划金额的80%,及格补助拟资助计划金额的60%,不及格不予补助(名单见附件1、2、3)。
三、重大型结题项目报销相关要求:
(一)本次需要缴纳发票进行报销的批次为“2014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重大型”;
(二)各院系应指导“2014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报销额度进行相关工作,并协助项目负责人查验发票的真实性,此次报销发票需由各个项目负责人在4月6日之前交到各院系科协,过期不交发票者均视为放弃此次报销;
(三)各院系应将本院系所有项目的发票和统计表于4月8日晚19:00-21:00统一交到科协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54);
(四)发票需要在粘贴单中按发票类别进行粘贴,并在发票后用铅笔表明项目编号(成绩中的项目编号),粘贴单中请填写“单据张数”、“金额总计”“发票取得人”“验收人签字”四个栏目,发票取得人一栏应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时在项目负责人姓名下方,用铅笔填写项目负责人学号、联系方式,“经费负责人签字”一栏,不要填写,由学校统一填写;
(五)根据《2014年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结题通知》的相关要求,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对提出结题申请项目的结题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及鉴定结果主要由与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各届成功资助立项结题论文对比后的文字重复比率等决定。结题检测重复率过高的作品不予结题,部分作品延期结题(名单见附件4);
(六)本批次成功结题(优秀、良好、中等、及格)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将获得“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证明”,后期会发放到院系;
(七)允许报销的事项: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买和消耗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其他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小数额交通费等。
(八)不允许报销的事项:
1、不得购置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常规办公设备;
2、不得报销硒鼓、墨盒、打印纸等耗材费用;
3、不得报销餐饮费。
四、普通型及引导型项目报销相关说明
(一)对于成功结题的普通型、引导型项目,校团委将以文件形式下发立项评审结果,以奖励形式将科研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划拨到项目负责人的中国银行卡中;
(二)对于结题成绩为中等及以上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将获得《校级立项结题证明书》;
(三)若项目负责人已离校,请院系科协确保通知到位,在项目负责人知情的情况下,上交小组内能够顺利接受补助经费人员的学号;
(四)请各院系科协核对各项目负责人银行卡账户是否与学号绑定。若负责人无法正常使用与学号绑定的中国银行卡,请上交小组内其他任一成员学号,确保其银行卡与学号绑定无误;
(五)院系科协核对后请将本院系所有项目的能够顺利接受个项目补助的学号名单(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于4月8日晚19:00-21:00统一交到校科协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54)。
希望各院系团委、学生科协重视立项报销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舜尧
联系方式:13204133157
附件1:2014年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重大型)结题成绩.xls
附件2:2014年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普通型)结题成绩.xls
附件3:2014年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引导型)结题成绩.xls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