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组织】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李嘉宁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2375

各院系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十一届团代会的任务,探索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着力提升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共青团工作创新奖”、“新媒体新锐团队奖”;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

(四)“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教工“优秀共青团员”、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优秀科创导航员”;

(六)“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

(八)“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类推荐表见附件2。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见附件3,请各院系团委严格按照名额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院系团委要认真填写、上交推荐表,并按照2015-2016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认真准备佐证材料。校团委将结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各院系团委评分。“五四红旗团委”按照评分成绩排名最终确定。评分成绩排名前6的院系团委有资格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需进行汇报答辩(准备20分钟汇报PPT)。“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按照总成绩最终排名确定,总成绩由评分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评分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系团委进行推荐。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佐证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院系推荐,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

(五)“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由校团委组织对2015年立项的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结题评审,根据结题结果授予“共青团工作创新奖”。

(六)各院系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均可申报“新媒体新锐团队奖”。申报材料应含新媒体平台粉丝数、活跃度、覆盖度、栏目设计及对共青团工作的宣传等内容。

(七)“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进行;教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原则上各院系团委推荐1人,年龄不超过28周岁;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在团的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专职团干部申报评选;“十佳团支书”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

(八)“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由院系团委推荐,原则上限报1人。

(九)“优秀科创导航员”由院系团委推荐,原则上限报2人。

(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要以日常志愿服务活动时数记录为依据,各院系团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个,“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3人。

(十一)“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由校团委与大学生创业联盟推荐申报,并组织评选产生。

(十二)“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由指导单位推荐,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产生。

(十三)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应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委、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按照民主程序进行。

(十四)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将相应减少该院系评优名额,退回所有评选材料重新组织评比,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五)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动员,按照各奖项的推荐数量进行评选推荐,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各院系将本单位推优情况汇总后,填写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附件6),将所有参评申报材料、各类推荐表加盖公章,按要求于4月8日前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嘉宁,电话:0451-82519452。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

2.各类推荐表汇总

3.表彰名额分配表

42015-2016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6.××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doc

附件2 各类推荐表汇总.docx

附件3 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 2015-2016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doc

附件5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xls

附件6 ××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