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组建第28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7届大学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管理实施办法》(哈工程党发〔2018〕52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能力水平,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现开展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基层建功”校内实习实践工作。
一、实习实践人员
校第十七届“梦想接力”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二、实习实践安排
根据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实际,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实际成长需要,经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确定本年度实习实践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与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实践岗位(见附件2)。
三、实习实践时间
实习实践周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
四、有关要求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实习实践期间实行校团委与实习实践单位双重管理,原则上每周在实习实践岗位累计工作时长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2.实习实践期间,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学籍和党团组织关系不变。
3.接收单位要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成长发展需要,明确实践工作职责,并指派专人担任其培养责任人,指导其开展工作。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要积极融入实习实践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实习实践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职业素养。
5.实习实践结束后,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实习实践单位,将对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实习实践中的表现开展鉴定工作。
联系人:田文佳 联系电话:82519452
附件1: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基层建功”校内实习实践岗位情况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