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教工团工委: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代表选举及委员酝酿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的条件、名额、结构比例及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在本校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哈尔滨工程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积极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努力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步伐贡献青春力量,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知青年、懂青年、爱青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结构比例
按照共青团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我校团组织的实际情况,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不低于全校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总数的1%确定,总计287人。主要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名额基本按比例分配,同时考虑有关单位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代表的构成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兼顾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女性、青年教师和普通共青团员代表,保证结构合理。
(三)代表的产生方法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要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 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月27日—5月31日)
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经过反复酝酿,组织方式可依托团支部会议、基层团委推荐提名等方式酝酿提名,提名数量应为团代表名额分配数量的120%,团支部报送《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表》至基层团委,经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基层团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基层团委通过全委会等形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月31日前向校团委报送《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校团委对各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和请示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下发批复。各单位在接到批复后,方可组织选举工作。
2.选举代表(6月1日—6月5日)
由基层团委通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民主选举,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
在代表构成上包含专兼职团干部代表、研究生团员代表、本科生团员代表和教工团员代表,要注意有一定比例的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根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团代表大会或者团代表会议的代表”的规定,校团委的代表候选人将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校团委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撤销该代表资格并责成原选举单位补选。经审查合格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3.报送代表选举结果(6月6日)
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向领导小组呈报经本单位党委审批通过的《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4)、《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及代表选举结果报告。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名额、结构比例及选举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符合被选举条件。即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共青团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以及在我校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具有扎实的知识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较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真正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
(二)委员候选人名额及结构比例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拟由31人组成,拟提名委员候选人38名,差额选举比例为20%,由校院团组织的负责人代表和学生团员代表、青年教工代表、女性代表组成。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第十二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
各基层团委要在广泛征求党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提名推荐人选不限于本单位,不限于出席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超过候选人名额38人。填写《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名单》(附件3),经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后,于 5月31日前将酝酿推荐名单报送至校团委,并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提名情况,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兼顾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就名单征求各基层团委意见。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和团黑龙江省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得到学校党委和团黑龙江省委批复同意后,在第十二次团代会召开时,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和代表进一步讨论酝酿,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团代会是全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将筹备、召开团代会作为凝聚团员青年思想意识、激发团员青年奋进斗志的崭新机遇和提升团学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团学事业新局面的重大契机,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2.集中工作精力,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筹备工作,严格按照团组织有关规定,根据团代会的日程安排,及时完成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选举以及材料报送等各项事宜,确保团代会的顺利召开。
3.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在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中,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坚持先进性和广泛性原则,为此次大会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4.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基层团组织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进一步凝心聚力,形成共识。综合运用传统及新媒体形式,积极总结宣传第十一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成绩,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迎接我校第十二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5月31日17:00前报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名单(附件3);
2.6月6日17:00前报送代表名册(附件4)、代表登记表(附件5)、代表选举结果报告、代表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
3.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电子版及PDF盖章扫描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主楼537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twzzb@hrbeu.edu.cn。
联系人:田文佳 梁艳艳
联系电话:0451-82589693
材料报送邮箱:xtwzzb@hrbeu.edu.cn
附件:
1.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名单
4.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有关事宜附件.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