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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组织2023-2024年度 “五四”评比标兵类奖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722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 “五四” 评比表彰的通知》安排,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2023-2024年度“五四”评比标兵类奖项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拟定于4月27日(周六)进行“五四”评比标兵类奖项答辩。请各推荐单位组织候选人或候选集体进入下方微信群,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在群内发布。


二、相关要求

1.答辩人员提前30分钟进行签到;

2.本次答辩自我陈述时长3分钟,答辩结束后评委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提问;

3.本次答辩需准备PPT,答辩前将群内通知答辩人员进行PPT拷贝与设备调试,答辩过程中不再进行PPT拷贝。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