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 “五四” 评比表彰的通知》安排,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2023-2024年度“五四”评比标兵类奖项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拟定于4月27日(周六)进行“五四”评比标兵类奖项答辩。请各推荐单位组织候选人或候选集体进入下方微信群,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在群内发布。
二、相关要求
1.答辩人员需提前30分钟进行签到;
2.本次答辩自我陈述时长3分钟,答辩结束后评委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提问;
3.本次答辩需准备PPT,答辩前将群内通知答辩人员进行PPT拷贝与设备调试,答辩过程中不再进行PPT拷贝。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