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讲话精神,培养大一年级学生创意性、创新性思维,提高其专业认同感,引导学生树牢科技报国志,切实发挥引导型立项育人实效,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74号),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
本批次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
二、结题流程
1.前期准备。各学院团委要正确理解引导型立项的意义,为我校广大同学创新创业系好第一粒扣子,要正确引导、帮助同学广泛参与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在本次引导型立项结题工作中,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前期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结题报告撰写技巧、答辩过程视觉呈现、现场表达技巧、项目结题过程中团队建设领导力提升等方面内容,达到过程育人的实际效果。
2.结题评审。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丰富结题环节,可包括成果分享、交流研讨、现场答辩等。结题评审工作须至少包括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由年级辅导员统筹,答辩范围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每名项目成员均须答辩展示个人分工及工作成果,评委应由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团委书记或其他专职教师)和学生代表(双创导航员)构成,并根据学生团队所选项目类别的完成情况对每个项目成员展开点评与指导。
3.成绩公示。结题答辩后,各学院应在本学院官方平台公示《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公示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调研评价。组织答辩过程各学院应做好效果评价组织工作,组织所有参加人员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填写本次结题工作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结果不公开发布,用于后续工作参考。调查问卷二维码为:

5.各学院应做好引导型立项成果展工作,鼓励各学院设置成果展区,以展板、海报等形式展示优秀作品,促进团队交流、互相学习。
三、结题标准
1.每个项目团队均须撰写并提交结题报告。
2.引导型立项原则上应参加“启航杯”大学生创意创新大赛院赛,但结题标准不严格以参与“启航杯”大学生创意创新大赛作为结题标准。
3.不严格以项目论文、实物作品或成品作为结题标准。
四、相关说明
1.转专业学生负责的项目在原申报学院结题;
2.校团委将为结题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结题证书的项目名称、指导教师等信息以申报书为准,如有变更则需学院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经校团委审批后予以修改;
3.各学院结题的优秀率不超过10%,结题率原则上要求100%。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须于5月25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并将《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Excel及PDF格式随公示截图一并发送至邮箱kc@hrbeu.edu.cn,其余相关材料由各学院团委自行存档。附件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原始附件名称。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生科协立项部,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方 杰 电话:18122350639
狄冠宇 电话:19963697263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度校级学生 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A、B、D类).doc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度校级学生 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结题报告(C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