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培育作用,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推进思政教育与创新创业融合,打造“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凝聚师生“敢为必成、开放合作”的创新共识,教育引导师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努力培养船海核领域的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特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示范团队评选工作。
一、申报团队条件
1.创新创业类、学术科技类社团等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成立不少于5年,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有固定的创新创业实践场地。
2.在创新创业实践中,育人成效突出,荣获过国家级奖励,产出标志性成果或人物。
二、建设周期及要求
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示范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数量2-3支,对于建设团队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竞赛组织、学术培训、社团活动、思政教育、文化建设、事迹宣传等多方面给予支持,经费支持不少10万/年。
建设目标要求如下:
1.围绕“三全育人”建设,追溯团队成长发展历史,挖掘团队核心文化内涵,凝练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特色,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总结团队优秀人物和事迹,形成创新创业思政育人案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以学科竞赛为载体,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获得“挑战杯”“互联网+”和高水平学科竞赛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超一流、一流竞赛一等奖(金奖、冠军)。
3.以培养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和集体为目标,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学校陈赓奖学金、创新创业标兵等。
4.积极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社会实践活动,依托各类讲座、论坛、沙龙等开展朋辈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激励学生心怀国之大者,砥砺报国之志,热爱船海,忠于行业,积极投身“船海核”领域和国防系统就业创业。
5.有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校内外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形成一定的活动品牌力与社会影响力。
四、评审程序
各学院团队要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将对申报团队统一进行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组评审意见,学校审定和公示,最终确定示范建设团队。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团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示范团队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并于6月2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至校团委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启航353)。
(二)申报团队要制定切实可行计划,明确目标,做到可检验、有效果,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突出项目前后实际效果对比。
(三)学校对示范团队事迹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微信平台等途径推广建设成果及建设经验,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常昊,联系电话:0451-82519007,电子邮箱kc@hrbeu.edu.cn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育人”示范团队立项申报书.docx
哈尔滨工程大学团委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