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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公开选拔2022-2023学年校级学生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8    浏览次数:2832

各学院团委、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校青年调研中心项目调研部部长

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创新开展工作;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且前两学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

6.全校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其它资格

1.应当具有至少1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2.有设计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能力者优先;

3.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排名前50%

4.当选的同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校、院不同学生组织任部长及以上职务;

三、竞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9月27日至9月30日17:00前,将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竞聘申报表电子版发至heuxqndyzx@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议答辩

相应学生组织成立评议组并组织评议答辩。

评议答辩需自备PPT,包括个人报告(包括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内容)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个人报告时间不超过3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

(四)公示、任命

对拟任用各部门负责人名单在相应学生组织内部公示。公示期后,进行任命。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此次竞聘。

联系人:董治安,电话:82519452

 

附件: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竞聘申报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