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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开展2022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637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和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共青团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敏于把握青年脉搏,依据高校青年学习生活方式新变化新特点,深入探索新时代下学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为新时代下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提供理论支撑、思想支撑和工作支撑,以昂扬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经研究决定,实施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创新试点立项的研究工作是根据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要点内容,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某项重点工作,采用理论研究为基础,实践研究为支撑,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可以成立创新试点立项专题工作小组持续推进立项工作的开展,将创新试点立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试点立项单位主体为校团委各部门和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单位集中申报项目,校团委组织评委对于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项目进行公示、确定立项名单;

(三)本次项目实施时间为本年6月上旬至次年4月,校团委在项目执行期间将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对于检查后,确认已无法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执行的项目,可以立即终止;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校团委上交结题报告、相关图片和音像材料,校团委对所上交的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五)重点项目结题如果申请优秀结题,需要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六)校团委对于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一般项目2000元,重点项目3000元。立项项目先期预先拨付立项经费的50%,项目结题合格后,全额拨付立项经费。对于结题优秀项目奖励立项经费的50%,结题评定3项左右“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结题成绩作为2022-2023学年“五四”评比中“共青团工作创新奖”评分依据,结题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支付剩余立项经费;

(七)创新试点须具有以下特性:

1、前瞻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顺应当前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作前瞻性;

2、创新性。要在继承以往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共青团工作理论视野或新的工作局面。项目构思独特,活动载体新颖,形式喜闻乐见,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3、针对性。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能够体现不同层面、不同学院和不同专业等工作特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4、操作性。活动项目方案设计完整,规划内容详实,项目要求明确,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实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5、示范性。活动项目能够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可形成示范效应,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二、创新试点研究方向

(一)重点项目研究方向

1、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工作

2、新时代学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

3、新时代下的高校从严治团工作建设

4、学校共青团“第二课堂”体系建设

5、劳动教育实践体系建设

6、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化建设探索

7、“专思创”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体系建设

8、高水平竞赛教练团队运行机制

9、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与研究

10、学校社团管理与评价工作体系改革

(二)一般项目研究方向

1、基层团支部

2、团员教育

3、团干部队伍建设

4、学院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制度

5、基层团组织新媒体平台建设

6、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

7、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

8、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社团建设

9、其他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制度探索。

三、申报要求

参与试点的组织单位根据自己的试点内容制定初步试点方案,填写《2022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20日11时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至校团委组织部(主楼528),联系人:董治安,联系电话:0451-82519452,电子邮箱:twzzb@hrbeu.edu.cn

附件:2022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立项申请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