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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公开选拔2022-2023年度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898

各学院团委、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公开选拔2022-2023学年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及职数

见附件1

二、主要负责人选拔程序

(一)竞聘岗位:

1.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

3.校学生科技协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4.校大学生创业联盟主席1名、副主席2名;

5.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6.校启航大学生传媒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7.校《青春校园》杂志社执行主编1名、执行副主编2名;

8.校“阳光论坛”策划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9.校青年调研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报名资格

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创新开展工作;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且前两学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包含本科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研究生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选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选修);

6.全校2020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或2021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可以经团支部推荐的方式参与竞聘;

7.除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可以来自学院学生会外,参加竞聘且当选的校级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校、院不同学生组织任部长及以上职务。

其他资格:

1.担任学生组织主席(主任、主编)职务的,原则上应当具有至少2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担任过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职务,学生组织主席(主任、主编)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校学生会执行主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职务的须为中共党员;

2.担任学生组织副主席(副主任、副主编)职务的,应当具有至少1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担任过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职务,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在班级排名前50%(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综合测评成绩须在专业排名前30%),且必须75分以上,无挂科;

4.校学生科技协会主席需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原则上应在国家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沟通协调能力强;

5.担任校学生科技协会主席、校大学生创业联盟主席职务的,优先考虑硕士、博士研究生;

6.校启航大学生传媒中心主任、分管学生会宣传工作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具备较强的新闻采编能力和相应工作经验;

7.《青春校园》执行主编需具备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和相应工作经验。

(三)竞聘程序

1.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推选候选人报名

由候选人所在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核初选后,于6511:00前将参与此次竞聘的候选人材料《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竞聘申报表》(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竞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纸质版盖章材料报主楼528校团委组织部。66日可进行志愿调整(联系人:董治安,电话:82519452)。

2.资格审查

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评议答辩

校团委将成立答辩委员组并组织评议。评议包括个人报告(包括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内容)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个人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具体时间及会议号另行通知。

4.公布合格人选、组织考察

评议组评议后将公布合格人选,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未任用的主席合格人选,可作为副主席合格人选。参加本次竞聘的全部合格人选将进入校团委后备学生骨干成员库,在之后的学生组织建设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5.公示、任命

对拟任用的学生组织负责人人选进行全校公示。公示后,进行任命。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此次竞聘。

三、校级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选拔程序

(一)报名资格

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新开展工作;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且前两学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包含本科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研究生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选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选修);

6.全校2020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其它资格

1.有一定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

2.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均分75分以上;

3.同一学生干部不得在校、院不同学生组织同时兼任部长及以上职务;

4.要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应工作经验;

5.对竞选岗位要有一定的认识及规划。

(二)选拔程序

相应学生组织主席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成立评议组并组织评议答辩,评议答辩需自备PPT,包括个人报告(包括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内容)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个人报告时间不超过3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具体安排由各校级组织另行通知。对拟任用各部门负责人公示后,进行任命。

联系人:董治安

联系电话:82519452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及职数表

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竞聘申报表

附件3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竞聘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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