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哈尔滨工程大学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效果,做好学生日常创新训练和赛事项目孵化,校团委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型创新训练项目
1.面向大二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3~5人/组,项目负责人须由项目申报院系在读学生担任;
2.重点支持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项目周期为6个月,院系团委应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立项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4.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命题项目、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已经结题并且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拟参加“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的项目;
5.普通型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双创导航员可参与辅助指导,
6.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普通型创新训练项目。
7.数量要求:立项数量不少于在读本科生的2.5%,参与人数不少于在读本科生的8%。
(二)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
1.面向大二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3~10人/组,项目负责人须由项目申报院系在读学生担任;
2.重点支持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预期成果显著的项目;
3.项目周期为6个月,院系团委应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立项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4.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命题项目、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已经结题并且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拟参加各类校外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的项目;
5.重大型项目申报必须有专业教师指导,院系团委应做好科技创新场地保障工作;
6. 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
7.数量要求:项目数量不少于2020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院系的申报数量。对于过程运行良好、成果较为突出的项目可按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认定,具体认定流程后续通知具体认定项目名额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拟认定省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数额分配情况》(附件1)。
二、项目类别
普通型、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申报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2类。
自然科学类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等5大研究方向。
哲学社会科学类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分为A.哲学、B.经济、C.社会、D.法律、E.教育、F.管理、G.发展成就、H.文明文化、I.美丽中国、J .民生福祉、K.中国之治、L.战疫行动等12大研究方向。
三、立项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院系团委要做好立项的组织工作,协调好基层学术组织、教务、学工、科研等相关部门,依托实验室、创新创业共享基地、学科竞赛团队等资源进行多层面、多维度的立项申报,丰富项目来源,提升项目育人实效。
(二)评审立项
各院系团委应做好立项评审流程设计,评审内容应包括:书面审查、公开答辩等环节,评审应具有实效性和公平性。普通型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基层学术组织、竞赛团队等基层组织机构开展;重大型立项须由院系团委统一组织院级层面的立项评审工作。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的评审须由院系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进行线下评审,原则上评审委员会需要由2名及2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组成。
(三)名单公示
各院系应在本院系官网或本院系团委微信平台公示《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系)2021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拟资助计划》(附件1),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 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结题要求
校团委将定期检查项目运行情况,院系团委需定期向校团委报送院级考核材料,具体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成果转化和育人效果。项目成果转化考核包括项目孵化程度、竞赛获奖转化率、专利论文等;育人效果主要面向广大同学,以实际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考核项目育人效果。
普通型创新训练项目和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均需要提交结题论文和作品实物,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型创新训练项目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形成科技创新作品实物;
(2)参加立项年度学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若获奖可申请为优秀结题)。
2.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立项年度学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2)参加立项年度各类校外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3)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学生团队成员应为第一作者;
(4)发明专利已被受理或软件著作权已被授权,且专利、软件著作权对项目有支撑作用,学生团队成员第一完成人。
五、指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团委要切实负起统筹领导责任,抓好各项活动落实,做好院系各部门沟通、协作,做到齐抓共管,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充分调动院系基层学术组织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创造性做好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整体工作。
(二)借助资源优势。要进一步开放并利用各类实验室资源、加速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并以此作为广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
(三)突出体系优势。要做到项目建设、赛事建设、基地建设的相互依托,对项目分层分类进行自主,注重项目的落地转化,面向“互联网+”“挑战杯”等超一流、一流赛事对项目进行孵化,从经费支撑、人员配备、政策激励上做好项目的保障工作。
(四)做好经费保障。各院系团委要积极争取学院支持,设立专项经费,做好经费统筹管理,项目经费支持额度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原则上普通型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重大型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
(五)材料报送。各院系团委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XX学院(系)2021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重大型)拟资助计划》(附件1)随公示截图加盖院系团委公章后一并报送至校团委。
请各院系团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本院系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调动广大师生积极性,注重立项过程中的过程教育。
联系人:何羽轩
电 话:18845723480
邮 箱:kc@hrbeu.edu.cn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拟认定省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数额分配情况.xls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申报书(1).doc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类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普通型)申报书.doc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申报书(1).doc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类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申报书.doc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