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社团】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精品立项 活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752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的社团精品活动,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哈工程党发〔20203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团发〔2020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现发布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精品立项活动申报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活动须在2021324日—202173日期间开展。

2、符合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有关要求,活动开展前在校“网上办事中心”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并审批通过。

3、能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繁荣我校校园文化。

4、活动原则上为社团主办,非协助其他单位(部门)承办或协办活动。

二、评定类别

活动类别

资助数量

资助金额

重大型

  ≤10

  ≤2000

重点型

  ≤30

  ≤800

一般型

  ≤100

  ≤200

三、经费管理

对于审批通过的一般型及重点型精品立项活动校团委根据结题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补助,审批通过的重大型精品立项活动可先期报销50%活动经费,其余50%活动费结题合格后进行资助。

四、申报流程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须组织学生社团在校“网上办事中心”提交活动申请,在活动申请通知之后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电子版申报内容。一般型及重点型立项校团委将于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重大型立项校团委将进行集中审批。精品立项活动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展,未通过需重新申报。

2021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精品立项申报二维码

五、基本标准

活动类别

参与人数要求

活动开展范围

后期宣传

重大型

不少于100

校级

校级媒体

重点型

不少于50

院级或校级

校级或院级媒体

一般型

不少于15

社团内部

院级媒体

六、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通知将于活动举办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结题后将对最终被评定为一般型、重点型、重大型的立项予以资助,对于不符合项目结题标准的立项将不予资助。

希望各院系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指导督促等工作,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各个社团可以选择自行举办精品立项活动或两个社团共同举办精品立项活动,但要注意合作举办精品立项活动将会降低活动评价等级。

社团年度精品立项活动数量计入社团活动总数,计入社团年度基础评分。

联 系 人:常 昊

联系电话:0451-82519007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