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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招聘2021年春季学期校团委学生助管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董治安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1288

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决定在学生中公开选拔学生助管、学生助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助管选拔要求

(一)选拔范围

在校本科生(大三及以上)、硕士生、博士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品德优秀,原则上应担任过校、院学生组织副部及以上职务;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

3.上一学年学习成绩75分以上,能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有较充足的课余工作时间。

(三)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1.聘期为20213月—20217月,试用期1个月;

2.校团委对聘用的学生助管一周工作业绩、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助管需完成一周工作考评表,校团委综合每月考核结果执行学校勤工助学相关待遇;

3.校团委将组建青春风采培训班对学生助管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学生助管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学期末校团委对聘任的学生助管学期工作进行等级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学生助管,校团委将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学生实习阶段工作证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助管,校团委将给予专项表彰;

5.岗位职数及具体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四)报名程序

申请报名学生需填写《校团委学生助管申报表》(附件2),于202131017: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twbgs@hrbeu.edu.cn,邮件主题为2021春季校团委学生助管招聘+学号+姓名”。校团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二、学生助工选拔要求

(一)选拔范围

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年级不限)。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养,品德优秀,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组织纪律性强;

3.有较充足的课余工作时间。

(三)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1.聘期为20213月-20217月,试用期1个月;

2.每周五校团委对聘用的学生助工本周工作业绩、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助工需完成一周工作考评表,校团委综合每月考核结果执行学校勤工助学相关待遇;

3.学期末校团委对聘任的学生助工学期工作进行等级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对于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学生助工,校团委将颁发任职证明;

4.岗位职数及具体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四)报名程序

申请报名学生需填写《校团委学生助工申报表》(附件3),于202131017: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twbgs@hrbeu.edu.cn,邮件主题为“2021春季校团委学生助工招聘+学号+姓名”。校团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联系人:董治安

联系电话:82519452/13234995557


附件1:校团委学生助管学生助工岗位职数及岗位职责

附件2:校团委学生助管申报表

附件3:校团委学生助工申报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