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的社团精品活动,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哈工程党发〔2016〕52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团发〔2018〕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现发布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精品立项活动集中申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活动须在2019年3月1日--8月15日期间开展。
2、符合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有关要求,并于活动开展前在校“网上办事中心”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并审批通过。
3、能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繁荣我校校园文化。
4、活动须为社团主办,非协助其他单位(部门)承办或协办活动。
二、评定类别
活动类别 | 资助数量 | 资助金额 |
重大型 | ≤10项 | ≤2000元 |
重点型 | ≤30项 | ≤800元 |
一般型 | ≤100项 | ≤200元 |
三、申报流程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须组织学生社团填写《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精品立项申请表》(附件1),将信息汇总至《2019年春季学期精品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6月15日前将精品立项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启航活动中心353室),精品立项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院系精品立项汇总”报送至邮箱:shelian@hrbeu.edu.cn,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将对立项申请书统一评审,立项申报结果将在启航网公示。
四、基本标准
活动类别 | 参与人数要求 | 活动开展范围 | 后期宣传 |
重大型 | 不少于100人 | 校级 | 校级媒体 |
重点型 | 不少于50人 | 校级或院级 | 校级或院级媒体 |
一般型 | 不少于15人 | 社团内部 | 院级媒体 |
五、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通知将于8月中旬发布,结题后将对最终被评定为一般型、重点型、重大型的立项予以资助,对于不符合项目结题标准的立项将不予资助。
希望各院系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指导督促等工作,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小亮
联系电话:0451-82519007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