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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方】关于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第五批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1665

各院系团委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第五批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各院系团委、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一)团队数量

1)N-Lab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启航326、329室):31个。

2)N-Lab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室(启航322室):7个。

(二)材料提交

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

2)结题论文(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2500字

3)结题答辩PPT(大小不超过25M)

4)入驻期间的耗材发票及明细单(附件3),订单截图、银行卡账单详情或流水等证明性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用于经费审查)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将文件压缩并命名为“创新创业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19年3月3日24:00前发至邮箱dc_yanfaqu@163.com,并于2019年3月4日晚18:30-20:3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创业联盟(启航活动中心210房间)。

(三)结题答辩

结题验收需进行团队路演答辩和产品展示。

请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准备5分钟结题答辩用PPT,同时将产品带至答辩现场进行展示,否则不予结题。校团委将于开学第一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启航网创新创业公告信息栏。

二、结题标准:

(一)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产品须在结题前完成,并通过路演答辩审核。

(二)各创新创业团队须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书》,着重阐述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果,并按时上交。

(三)各创新创业团队须撰写《结题论文》,着重体现产品研发的背景意义、研发采用的技术与方法、研发过程、产品测试、研发成果等,并按时上交

三、注意事项

(一)团队成功结题的N_Lab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团队将获得最高2000元产品研发经费,团队成功结题的N_Lab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室团队将获得最高5000元产品研发经费,实际报销金额以审查结果为准。

(二)对于具有一代产品或原型机并且有意愿继续进行产品升级和迭代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校团委可以为其提供N-Lab创新创业培育室开展进一步研发。

(三)有意愿申请连续入驻的团队,在结题答辩时进行入驻答辩,不再进行新一轮入驻答辩,入驻标准详情参考启航网上《关于招募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第六批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本次结题优秀的团队即可连续入驻。

(四)各创业团队须在答辩中介绍经费使用情况。

(五)考核合格的团队,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团队前三名团队成员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仅针对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联系人:周博成 18845142085

 

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2_p86QF7ADn7kF3kRUlhag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9年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