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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方】关于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第二十批学生创业团队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1454

各院系团委、各学生创业团队:

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第二十批学生创业团队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各院系团委、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一)团队数量

创业苗圃区第二十批学生创业团队38个

(二)材料提交

各创业团队须在2019年3月4日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学生创业团队结题书》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学生创业团队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5分钟结题答辩PPT电子版;

4、入驻期间的耗材发票及明细单(附件2),订单截图、银行卡账单详情或流水等证明性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由各创新创业团队汇总后,将文件压缩并命名为“创业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19年3月4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huangye@hrbeu.edu.cn,并于4日晚18:00-21:0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创业联盟(启航活动中心210房间)。

(三)结题验收

项目验收将以项目路演答辩形式进行。请各创业团队准备5分钟答辩用PPT,校团委将于开学第一周组织现场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启航网公告信息栏。

、注意事项

(一)第二十批团队中有意向连续入驻第二十一批学生创业团队,与第二十批创业苗圃区学生创业团队共同参加此次答辩,且本次结题成绩为优秀者方可连续入驻,具体入驻条件参考新入驻标准。

(二)各创业团队须在答辩前将商业计划书完成,并准备好路演答辩工作。各创业团队应认真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学生创业团队结题书》,着重阐述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果。

(三)《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苗圃区学生创业团队商业计划书》是团队全面展示项目目前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的书面材料,应着重体现项目目前进展状况、商业模式的探索、展现创业的潜力和价值、对市场的研究、团队未来的发展等。

(四)各创业团队须在答辩中介绍经费使用情况。

(五)考核合格的团队,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团队前三名团队成员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仅针对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联系人:周博成 18845142085

 

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_09MYW4GeRf1jvonlWm8tQ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