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的相关规定及“智慧团建”系统推进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集中开展我校团员组织关系排查及“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务工作的组织纪律性,切实做好团员团组织关系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工作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
三、团员档案整理
(一)第一阶段工作安排:
各院系开展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团员档案)状况自查工作,统计完成本院系所有团员的团员档案(以《入团志愿书》为主,含《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以及团员本人是否有团员证、团员证注册及组织关系转接记录是否完善。各院系团委需组织团支部填写《团员组织关系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校团委主楼528室,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要求每个支部的情况登记表以支部名称命名。
(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进行团员身份排查及团员证补办。确认团组织关系应至少具备《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如仅有《入团志愿书》但团员证遗失的,则确认其为团员;如具有团员证但《入团志愿书》遗失,或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均遗失,可以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在我校入团,院系团委核查入团的基本情况后补办入团志愿书,或者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公章;
2、如在中学入团,团员本人需到履行入团手续的中学团委核查你的入团基本资料,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要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信息)并加盖公章;
3、若无任何材料可以证明团员身份的,则认定该生政治面貌为群众,若有入团意愿,需重新履行入团手续。
已确认为团员身份但团员证遗失的团员,由院系团统一组织排到校团委补办,院系团委需填写《团员证补办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主楼528室,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
以上工作请各院系团委于11月30日前完成,校团委将于12月初对各院系团委组织抽查。
四、“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录入
各基层团支部按要求填写《智慧团建团员团干部导入模板(团支部)》(附件3),团支部书记需将其上传至“智慧团建”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zhtj.youth.cn/zhtj,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通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工作通知》(附件4)。同时各院系团委将本院系所有支部导入表格汇总至一个excel文件后,于12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纸板材料首页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主楼528室。
五、相关要求
(一)团员档案整理及团员信息录入两项工作需共同推进;
(二)确认团员身份后方可将其信息录入系统;
(三)各院系团委应确保每名团员信息都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中,杜绝出现缺漏等情况发生;
(四)《智慧团建团员团干部导入模板(团支部)》表格内红色字体的单元格为必填项,数据缺失或格式不符都会导致无法录入系统。有下拉选项的单元格需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是否团干部”单元格选择“是”的时候,“团内现任职务”、“任现职年月”、“团干部性质”、“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为团干部的必填项;
(五)由于2014级学生毕业、2018级新生入学以及部分专业变动引起信息变动,要求各院系团委更新团支部信息后录入团员信息;
(六)各院系团委要在团员信息变动后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文斌、贾刚
手机:18846826331、18645030787
办公电话:0451-82519452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工作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