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创新】关于发布2017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延期结题成绩及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646

【创新】关于发布2017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延期结题成绩及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各位同学:

2017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延期结题工作目前已完成。本次答辩工作由校学生科技协会组织,评审老师对结题项目有关材料进行评审。经过评委评议和论文查重检测等环节,现将结题成绩及报销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批次:

2017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延期。

二、报销额度:

本批次项目中结题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报销额度不超过拟资助金额,结题成绩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报销。各项目的结题成绩及拟资助金额详见附件1

三、报销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于92218:30-20:30统一交至校学生科协办公室(启航354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报销。

(二)发票需要在发票粘贴单中按发票类别进行粘贴,粘贴单中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单据共计金额合计两个栏目,发票取得人一栏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手机号,验收人签字经费负责人签字处不要填写,由校学生科协统一填写,备注一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票据粘贴单模板参见附件2

()本批次成功结题的项目将获得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发票报销只采用公务卡和对公转账支付的方式,采用对公转账支付的项目除需提供发票还需提供商家的开户行,采用指导老师公务卡支付的项目需提供刷卡单。

四、发票说明

(一)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报销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发票完整、票面内容字迹清晰。

(四)付款单位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纳税人识别号为12100000424006211L

(五)票据上大写金额、小写金额要一致。

(六)票据应书写规范,不得私自涂改。一式几联的手写票据应套写,机打票据必须为电子打印,手工填写无效。票据有错误的,若金额错误,应由开票单位重开,不得在票据上更正;若其他方面错误,应当由开票单位更正,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机打票据错误必须重开。

(七)连号发票或号码相近的发票同时报销,要注意发票的开具日期,号码小的发票开具日期应早于号码大的开具日期(或同一日)。

(八)发票明细开具的内容应完整,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合计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商品名称应为中文。

(九)允许报销: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买和消耗费用,通用设备价格不超过1000元,专用设备价格不超过1500元;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其它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小数额交通费、打印费等。

(十)不允许报销:

1.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等常规办公设备费用;

2.硒鼓、墨盒、打印纸等耗材费用;

3.办公用品、食品、餐饮费。

本次报销由校学生科协直接统筹负责,以上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生科协立项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存智(18045080929)。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大型)延期结题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2:票据粘贴单.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