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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关于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第四批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1202

各院系团委,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第四批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各院系团委、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一)团队数量

1N-Lab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启航326329室):28个。

2N-Lab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室(启航322室):8个。

(二)材料提交

各创新创业团队需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书》(附件1,一式三份),并撰写结题论文(附件2,一式三份),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2500字。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将文件压缩并命名为“创新创业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189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huangye@hrbeu.edu.cn,并于2018931700-20:3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创业联盟(启航活动中心210房间)。

(三)结题答辩

结题验收需进行团队路演答辩和产品展示。请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准备5分钟结题答辩用PPT,同时务必将产品带至答辩现场进行展示,否则不予结题。校团委将于开学第一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启航网公告信息栏。

二、结题标准:

(一)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产品须在结题前完成,并通过路演答辩审核。

(二)各创新创业团队须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书》,着重阐述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果,并按时上交。

(三)各创新创业团队须撰写《结题论文》,着重体现产品研发的背景意义、研发采用的技术与方法、研发过程、产品测试、研发成果等,并按时上交。

(四)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创新创业团队优先结题:

1.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前三作者参加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2.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前三作者参加“创青春”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参加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创业实训营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团队成功结题的N_Lab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团队将获得全额2000元产品研发经费,团队成功结题的N_Lab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室团队将获得全额5000元产品研发经费。

(二)对于具有一代产品或原型机并且有意愿继续进行产品升级和迭代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校团委可以为其提供N-Lab创新创业培育室开展进一步研发。

联系人:黄佩伦18604605358

    附件:

    附件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产品研发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结题书.doc

    附件2:结题论文模板.doc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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