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次数:1942
各院系团委、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近日,按照团中央《关于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了自下而上的代表推荐工作,经充分讨论并综合考虑代表的学习、工作经历,并报校党委同意,确定我校拟推荐的代表初步人选1人,单公示如下:
理学院20141164班 刘 宇
如有异议请于5月21日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情况,联系人:贾刚,电话:18645030787。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