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重心下移要求,为在新模式下指导各院系团委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开展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简称校外竞赛)的组织工作,特制定《2018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参赛流程(暂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相关说明
(一)本流程适用期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
(二)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管理办法》(哈工程团发〔2017〕4号)文件不符部分,暂以本流程为准。
(三)如参加在寒暑假举办的校外竞赛,须假期前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四)原则上,校外竞赛牵头院系负责该项赛事的校级选拔工作及全校参赛学生的参赛费用,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等全校学生参与面较广的竞赛,2018年度本院系外参赛学生比例不得低于2017年的比例。
二、几点要求
(一)宣传到位。请各单位通过年级大会、工作例会、微信群、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各班同学。
(二)落实责任。请各单位明确各工作环节负责人,务必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在环节上出现责任真空现象。
(三)信息公开。本流程规定的竞赛通知发布、参赛资助计划公示、获奖成绩公示等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在启航网相关板块发布及公示。对于落实信息公开不力单位,出现一次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二次及以上情况,按照情节核减该单位下一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经费。
(四)意见申诉。如对校外竞赛校级选拔赛结果、牵头院系参赛资助计划有异议,申诉人或申诉单位可向校团委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仲裁。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参赛流程(暂行).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