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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程团发〔2018〕6号 关于苏智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1561

各有关单位:

经学院推荐,校团委研究决定:

苏智同志兼任船舶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同时任学院学生会秘书长、研究生会秘书长;

王超同志兼任船舶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

宋卫国同志兼任船舶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4月12日

哈工程团发〔2018〕6号_关于苏智等同志兼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