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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2210

各院系团委、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四) 优秀组织院校奖10名,每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五) 优秀组织个人奖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时间: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11日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第二步: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第三步: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年1月11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第四步: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2)、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以及个人两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月9日至1月14日)

1.校内审核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

请各院系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主楼528室),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以及个人两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17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审核期间,校团委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2.校内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校团委将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新浪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级推荐时间:2018年1月15日

公示完成后,校团委将在2018年1月15日当天,将本校推荐的3至5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可在活动专题网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

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

2018年2月6日开始,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各省级组委会根据本通知附件中规定的名额,于2月28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四)全国寻访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时间:2018年3月上旬-4月下旬

1.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

(五)奖金发放

时间:2018年4月至5月

北京新东方公益基金会将根据组委会发布的获奖名单,把相应奖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颁奖仪式

时间:2018年4月至5月

活动组委会将择期举行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颁奖典礼。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还将根据活动期间各校的组织情况,选拔9所高校自主承办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典礼。

七、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各院系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院系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主楼528室)。

联系人:贾刚

联系电话:82519452

电子邮箱:twzzb@hrbeu.edu.cn

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团委推荐汇总表.xls

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doc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