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组织】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课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2703

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加强对我校青年学生的教育培训,提高学校共青团员的综合素质,现将2017-2018学年团课开展工作做以下要求:

一、授课时间与授课对象

(一)新生团课:于1219日之前完成,各院系团委组织新生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参与;

(二)日常团课:学年内每个季度一次,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各院系团委确定,包括各院系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

二、授课人

团课授课人可由开设团课的各院系团委书记担任,也可邀请校内外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各院系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三、授课内容和形式

(一)理论授课内容需包括党团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创业和实践教育等;

(二)团课也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三)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 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 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团委开设团课一般由各院系团委或团支部负责组织。各院系团委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必须参加集中团课学习且学习时长应不少于8课时。新生团课理论授课部分不少于4课时;

(二)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 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 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三)各院系团委在团课开展过程中要留存图片、视频资料,结束后要积极在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中宣传,扩大影响,并向校团委上报团课总结材料。同时,校团委将派专人检查团课开展情况,并择优在启航网、校团委公众微信中予以宣传;

(四)各院系团委要仔细研究,请同级党组织给予指导,认真制定团课培训计划,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团课申报表》(见附件)。需于1110日前提本年度开展团课实施方案及新生团课申报表(加盖公章)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日常团课的申报表需在团课开课日期前至少5日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地点:主楼528

办公电话:0451-82519452

邮箱:twzzb@hrbeu.edu.cn

联系人:贾刚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团课申报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