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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招标的通知

发布者:尹三井   作者: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2254


关于“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

创业街区入驻招标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进一步加速我校学生创业公司的孵化,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免费的创业办公环境,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房间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位于启航活动中心一楼南侧,房间可作为学生创业公司办公场所,入驻期限为一年。(具体房间信息见附件1)

二、竞标条件

(一)竞标公司法人应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公司须在2017831日前完成注册,企业法人在831日后进行更改的不予认可,科技型团队优先考虑。学生主导类企业学生团队持股比例应大于35%;教师成果转化类企业团队持股比例需大于50%,其中学生持股比例大于15%

(二)参与竞标公司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三)参与竞标公司应自觉遵守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相关管理规定。

三、竞标流程

(一)填写报名表。在启航网下载并填写《“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公司申报书》(见附件2)。

(二)报送材料。报名公司需准备10分钟路演答辩PPT,对于公司情况、商业模式、财务信息、市场前景、未来一年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于9281700前将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学生证(在校生)/毕业证(毕业生)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chuangye@hrbeu.edu.cn,压缩包命名为“创业街区招标-公司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对竞标公司资格进行审查。

(四)竞标答辩。92914:30于启航活动中心330室进行竞标答辩。

四、入驻公司退出机制

(一)强制退出

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管理制度、拒不服从管理的,校团委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可勒令入驻团队限期退出。

(二)期满退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入驻公司,入驻期满后不再受理入驻申请:

1.已入驻公司年营业额少于50万元;

2.公司连续入驻时间已达3年以上(含三年);

(三)毕业撤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入驻公司,即可毕业撤出:

1.已入驻公司年营业额大于500万元;

2.已获得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8846031949


附件: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各房间使用面积表》

     2.《“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公司申报书》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926


附件1:“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各房间使用面积表.docx

附件2:“创立方”•大学生创客工场创业街区入驻公司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