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实践】关于黑龙江省首届学生军事训练营参训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2255

各院系团委、各位同学:

为推动我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国家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的通知》精神,计划于7月下旬在哈尔滨市举办全省首届学生军事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时间、地点

时间:721日至27

地点:黑龙江省军区综合训练队(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东巨路53号)

二、参加单位

参加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10所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强军目标重要思想和我国国防、周边安全环境、武器装备为重点组织授课。组织军事知识竞赛。

(二)军事技能训练。组织学生进行捕俘拳、无线电测向、识图用图、核生化防护、战场医疗救护和轻武器实弹射击等方面的训练。教学训练结果将由省军区军训办、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予以公示。

(三)军营文化活动。组织训练体会交流、学唱军歌、“中国梦、强军梦、青春梦”主题演讲和文艺晚会。

(四)观摩学习。观摩省军区警备纠察队训练课目展示。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一)计划招收82016年以前入学且已接受过学生军事训练的一年级、二年级本科生。(其中男女生各4人,2016级学生优先)

(二)计划招收1名研究生。

五、基本要求

所参训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国防观念;

(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训练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相关学习、训练;

(四)具有一定学习、参训经历的申请人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党员(预备党员)的申请人优先。

六、奖励方式

(一)校团委将为每名优秀参训人员颁发社会实践证书;

(二)所有参训人员优先参与校团委组织的本年度社会实践评奖评优。

(三)所有参训人员优先录取为第十一期“军工英才”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

七、其他事宜

(一)训练营期间,所需培训、食宿、服装等保障经费,由承训单位负责,参训人员自带生活和洗漱用品(不含被褥),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核销。

(二)参加军事训练营的学生应征得学生本人和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培训的同学请于711日下午15:00前,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报名表》(详见附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twshsjb@hrbeu.edu.cn

联系人:朱胤

联系电话:0451-82519452

  

     附件:黑龙江省首届学生军事训练营报名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国防教育学院

201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