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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程团发〔2017〕9号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7    浏览次数:1466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十一次团代会的任务,探索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着力提升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开拓创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授予船舶工程学院团委、自动化学院团委等2个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

(二)授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团委等7个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三)授予校学生会“钛度”新媒体团队等6个团队“新媒体新锐团队奖”;

(四)授予20140113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五)授予20140111班团支部等61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六)授予吕惠子等10名同学“十佳团支书”荣誉称号;

     (七)授予赵志鹏等1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八) 授予苏飘逸等1118名同学,张学超等5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九)授予侯东伯等1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

(十)授予杨洋等702名同学,李蕊等17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十一)授予苏智等14名同志“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荣誉称号;

(十二)授予孙守超等28名同学“优秀科创导航员”荣誉称号;

(十三)授予船舶工程学院“小红帽”志愿者服务队等15个志愿者服务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十四)授予郝子啸等46名同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十五)授予侯东伯等25名同学“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十六)授予TRIZ与发明创新协会等10个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乒乓球协会等21个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

(十七)授予马忠丽等5名同志“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于创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附件: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