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程团发〔2017〕8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的组织实施,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各院系团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规定实施、做好服务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的相关工作。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特色公开课(以下简称双创公开课)是由校团委主办、院系团委承办,旨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充分发挥双创导航员精英人才优势,打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双创公开课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考核
第三条 双创公开课采用“自拟命题+定制命题”方式,授课人可结合自身优势将创新创业经验分享给有需要的学生,也可结合创新创业校内外竞赛的培训需求设置授课内容。
(一)自拟命题:A方向(电气信息、自动控制技术类)、B方向(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网络应用类)、C方向(机械、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类)、D方向(海洋工程、水利、能源动力类)、E方向(数学、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类)、F方向(哲学)、G方向(经济)、H方向(法律)、I方向(社会学)、J方向(教育)、K方向(管理)。
(二)定制命题:A方向(编程语言基础)、B方向(航空航天航海模型制作基础)、C方向(机器人控制基础)、D方向(单片机及集成电路基础)、E方向(经济管理基础)、F方向(创业实践基础)、G方向(节能减排应用基础)、H方向(计算机网络基础)、I方向(学术论文写作基础)、J方向(TRIZ创新理论基础)。
第四条每门双创公开课原则上授课时长为12~16学时,根据开课规模分为小班(30人以下)、中班(30人至100人),大班(100人以上)。
第五条 双创公开课考核形式须结合授课内容制定,原则上分为“理论环节+实践环节”两部分。理论考核试卷在考试一周前由院系团委汇总后报送校团委备案。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偏重实践环节部分。
第三章 授课人选拔条件
第六条双创公开课授课人选拔条件:
(一)现任双创导航员,或经院系团委推荐,学术水平突出的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在创新创业方面有所专长;
(四)有双创公开课授课经验者优先。
第四章 课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双创公开课审批流程:
(一)校团委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双创公开课的开课申请。申请人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开课申请表,向所在院系团委提出开课申请;
(二)各院系团委组织本院系申报双创公开课的初审及面试工作,将拟开设课程的相关材料提交校团委;
(三)校团委组织对申报双创公开课进行审批,确定本批次课程名单及授课安排并公示,同时面向全校招募学员。
第八条 授课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计划,须提前3天向校团委报备。个别双创公开课授课人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课程,院系团委可向校团委申请,批准后对授课人选进行调整。
第九条校团委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各门双创公开课到课人数、课堂纪律、学生反馈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作为对各院系团委双创公开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抽查中工作效果差,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双创公开课授课人资格。
第十条 每年年底,各院系团委应上交本年度双创公开课工作总结报告。各院系团委双创公开课开办门数、开展情况将作为“五四”评比表彰依据。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校团委将根据双创公开课开课效果、结课率及各方反馈意见,在课程结束后对授课人分级发放授课补助。
第十二条对于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双创公开课授课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五四表彰中授予“校十佳双创导航员”、“校优秀双创导航员”荣誉称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