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组织】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2168

各院系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维工作布局,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工作有效覆盖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新媒体新锐团队奖”;

(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

(四)“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教工“优秀共青团员”、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优秀科创导航员”;

(六)“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

(八)“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类推荐表见附件2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见附件3,请各院系团委严格按照名额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院系团委要认真填写、上交推荐表,并按照2016-2017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认真准备佐证材料。校团委将结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各院系团委评分。“五四红旗团委”按照评分成绩排名最终确定。评分成绩排名前6的院系团委有资格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需进行汇报答辩(准备20分钟汇报PPT)。“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按照总成绩最终排名确定,总成绩由评分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评分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系团委进行推荐。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佐证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院系推荐,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

(五)各院系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均可申报“新媒体新锐团队奖”。申报材料应含新媒体平台粉丝数、活跃度、覆盖度、栏目设计及对共青团工作的宣传等内容。

(六)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进行;教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原则上各院系团委推荐1人,年龄不超过28周岁;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在团的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专兼职团干部申报评选;“十佳团支书”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原则上各院系团委推荐1人,年龄不超过28周岁,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

(七)“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由院系团委推荐,原则上限报1人。

(八)“优秀科创导航员”由院系团委推荐,原则上限报2人。

(九)“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要以日常志愿服务活动时数记录为依据,各院系团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个,“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3人。

(十)“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由校团委与大学生创业联盟推荐申报,并组织评选产生。

(十一)“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由指导单位推荐,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产生。

(十二)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应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委、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按照民主程序进行。

(十三)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将相应减少该院系评优名额,退回所有评选材料重新组织评比,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四)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动员,按照各奖项的推荐数量进行评选推荐,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各院系将本单位推优情况汇总后,填写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附件6),将所有参评申报材料、各类推荐表加盖公章,按要求于411日前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贾刚,电话:0451-82519452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

2.各类推荐表汇总

3.表彰名额分配表

42016-2017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6.××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46日    



        附件1“五四”表彰评选条件.doc

        附件2 各类推荐表汇总.docx

        附件3 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 2016-2017年度院系上报材料汇总表.doc

        附件5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xls

        附件6 ××学院评优申报名单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