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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关于发布2015年科研立项自然科学类(重大型)及部分延期结题项目结题成绩及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贾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1062

各院系团委、学院科协:

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及部分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目前已完成。本次答辩工作由校学生科技协会组织评审老师、科创导航员对结题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举行了现场公开答辩。经过公开答辩、评委评议和系统检测等环节,现将结题成绩及报销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批次:

2015年大学生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

2015年大学生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结题项目

二、报销额度:

所有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项目按《2015年度重大型、普通型和引导型具体结题标准》规定:

优秀报销120%,良好报销100%,中等报销80%,及格报销60%,不及格不予报销。具体报销金额详见《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结题成绩》(附件1)、《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结题项目结题成绩》(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需要缴纳发票进行报销的批次为“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及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的项目,本次成功结题”;

(二)各院系应指导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及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报销额度进行相关工作,并协助项目负责人查验发票的真实性,此次报销发票需由各个项目负责人在923日之前交到各院系科协,过期不交发票者均视为放弃资助;

(三)各院系应将本院系所有项目的发票和统计表(模板详见附件3925日晚19:00-21:30统一交到校科协办公室(启航354室);

(四)发票需要在粘贴单中按发票类别进行粘贴,并在发票后用铅笔表明项目编号(即本通知附件中的项目编号),粘贴单中请填写“单据张数”、“金额总计”两个栏目,“发票取得人”一栏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手机号,“经费负责人签字”一栏不要填写,由学校统一填写,备注中填写项目名称;

(五)本批次成功结题(优秀、良好、中等、及格)的项目负责人将获得“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证明”,届时会发放到各院系科协。

四、发票说明

(一)允许报销项目: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买和消耗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其他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小数额交通费等。

()不允许报销项目:

1、不得购置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常规办公设备;

2、不得报销硒鼓、墨盒、打印纸等耗材费用;

3、不得报销餐饮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咨询校大学生科技协会。

联系人:陈自旺、原玮颢

联系方式:18804627680(陈)、15146012599(原)

希望各院系团委、学生科协重视立项报销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立项的相关结题工作。报销经费将统一发放至院系,院系团委、科协需在收到经费后的三日内下发至各项目负责人手中,不得拖延。


附件1: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重大型)结题成绩.xlsx

附件2:201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延期项目结题成绩.xls

附件3:院系上交报销项目统计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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