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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刘博等同学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李嘉宁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8    浏览次数:1013

各院系团委:

按照《校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船舶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刘博同学、经济管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刘敏同学任2016-2017学年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

特此通知。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9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