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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田文佳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2    浏览次数:1774

各院系团委: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选拔学生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1-2

二、岗位职责

(一)根据分工负责共青团专项工作。

(二)协助书记、副书记开展相关工作。

三、任职资格

(一)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的开展工作。

(五)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中共党员,年龄28周岁以下,原则上本科生期间担任过校、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六)在校期间表现优良,任职前每学期在校学习成绩75分以上,无违纪现象、无处分记录。

四、竞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

(1)填写《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及自荐材料。申报表需导师、所在院系团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填写意见。

(2)自荐材料包括个人自然状况、个人品德、能力和主要工作业绩介绍及对竞聘职位的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3)请自行下载申报表格(见附件)并于9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校团委办公室(主楼528室)。

(二)第二阶段:评议答辩

申报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初选后,由校团委全体老师组成评议小组对入选人进行评议答辩。评议答辩包括个人报告(包括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内容)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个人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考察

评议组评议后公布合格人选,校团委对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四)第四阶段:公示、任命

对拟任用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后进行任命。

希望各院系团委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此次竞聘。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