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校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以竞争上岗的方式补招校大学生创业联盟、青年调研中心主要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校大学生创业联盟主席1名;
(二)青年调研中心主任1名。
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新的开展工作;
5.全校2014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获得2016级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12级本科生或2015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其他资格:
1.担任学生组织主席职务的,原则上应当具有至少两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担任过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职务;
2.担任学生组织副主席职务的,应当具有至少一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担任过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职务;
3.本科生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校大学生创业联盟主席硕士、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竞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6月20日至6月22日,到校团委组织部报名,同时提交《校级学生干部竞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发至lijianing@hrbeu.edu.cn(联系人:李嘉宁,电话:82519452,主楼528室)
(二)资格审查
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议答辩
校团委将成立答辩委员组并组织面试评议。面试答辩包括个人报告(包括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内容)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个人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公布合格人选、组织考察
评议组评议后将公布合格人选,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五)公示、任命
对拟任用学生干部人选进行全校公示。公示后,进行任命。
请各院系团委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此次竞聘。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